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努力提升全县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西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大通县县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大通县“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发布2025年大通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2025年县级科技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中的“一个创新基地、三个中心城市”定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眼延链、补链、强链需求,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新能源、新材料、光伏制造、特色化工、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联合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组织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转移,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新材料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开展铝合金、镁合金、铝镁合金、铝锂合金等高性能轻量化合金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培养科研团队,推动企事业单位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对省内外科技成果进行后续开发、应用、推广及产业化示范。支持通过参加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创新挑战赛等活动,以签订科技合作协定方式,开展技术引进、先进成果在大通县转化的项目。
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双碳目标,加强生态环保科研成果、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速发展高新技术,推进对传统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化改造升级,建立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高产出的资源循环利用和发展模式。
围绕数字技术与算力应用,支持绿色算力技术,聚焦清洁能源和绿色算力融合发展,聚力以绿色算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入“东数西算”,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开展绿电溯源认证、绿电交易、能源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清洁能源、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的绿算智能应用研究。
(二)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技术创新,支持青藏高原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良种选育和种质创新等技术研究。支持创建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生产体系。支持畜禽绿色高效生态养殖、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数智化和信息化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预冷保鲜、冷链储运等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农畜产品加工副产品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究与应用。
围绕生态环境、乡村振兴、节能降碳、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支持开展节能减排与污染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兴警和科技支撑平安建设等领域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支持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人居环境整治、消防、气象、地震、核能、生物安全等灾害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建设等研究。
二、申报事项说明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支持方向、支持方式、资金投入强度,组织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民生科技专项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支持方式
1.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主要面向企业的科研项目,原则上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项目立项后,由企业先行投入资金,进行技术研发,项目完成并取得成果,经绩效考核和研发投入审定后给予补助;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补或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民生科技专项主要面向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原则上采取直补方式进行支持。
2.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采用财政资金直接补助、后补助方式。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直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采用企业先行研发投入,经第三方绩效考核及组织专家项目验收后,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和专家出具的项目验收意见,财政资金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3.获得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优先考虑;被认定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中心、农业科技园等优先考虑;有研发投入的创新主体优先考虑。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在本县区域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企业独立申报项目的,要求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申报项目的,应与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成果必须在大通县域内转化。
2.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项目负责人不限定职称和学历,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即可,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做到科研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企业承担的项目,自筹科研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配比不低于1:1。事业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配套,不设比例限制。有自筹科研经费的专项必须提供配套资金证明,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具有良好诚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4.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截止2024年底有应结未结、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财务审计出现问题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不能申报2025年度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同期实施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主要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省市县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大通县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专项申报条件、指南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专项。
2.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须根据要求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诚信承诺书。保证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承诺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纳入科研诚信、市场准入、个人征信、扫黑除恶等各级各类惩戒名单。
(2)自筹资金承诺函。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申报单位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产学研技术合作协议(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5)企业如建立“两新”党组织的单位要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3.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指南确定的方向和路径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系统中按相应的指南方向填写各项内容,填写不明确不予通过审核。
(六)申报时限
大通县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全年开放,建立项目储备库,每年上半年择优集中办理项目出库。本次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集中申报时间内提交的项目或前期储备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根据2025年县级专项资金预算情况,按照综合评审结果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于2025年3月集中出库,给予立项支持。出库之后提交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将于下一年度3月办理集中出库。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申请提交工作。
三、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大通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并登录申报(网址:http://dtkj.qhinfo.net/),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系统生成具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2份(含附件复印件)至项目管理单位。
四、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单位: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流通室(科技)
联 系 人:鲍义兰 0971-2735030
项目申报系统咨询:
联 系 人:邓西金 张宇彬 0971-6145758
投诉受理: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0971-2721004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日